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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事项
    办理放行后报关单事后验估相关手续

      事后验估是指税管局针对放行后报关单的税收风险向验估岗下达事后验估指令,由验估岗联系企业收集有关单证资料、验核报验状态或开展质疑、磋商等。西城海关集中验估科负责按照税管局指令要求,集中办理北京关区报关单的事后验估工作。

    监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以及应纳税额实施风险管理,根据风险水平实施抽查审核,必要时开展验估、查验、核查、稽查等。前款所称验估,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中,海关根据税收风险研判和防控需要,验核进出口货物有关单证资料或者报验状态,依法确定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对税收风险进行验证、评估、处置的行为。

    *温馨小贴士:

      西城海关集中验估科负责集中办理北京关区报关单的事后验估工作。联系电话:010-85735087。

    注意事项

      1、请企业在接到微信推送通知后,及时登陆平台查看验估指令详细内容,尤其需特别关注页面中“验估要求”栏目中的文字内容,栏目文字内容为海关验估部门针对该验估指令提出的具体说明,包括:验估指令风险提示信息、企业需向海关提供的说明材料。企业要注意材料反馈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如在反馈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请主动联系验估部门说明原因。

      2、为确保及时知晓相关通知要求,请各企业务必在平台上线之前,参考《企业端操作手册》,完成与微信公众号的绑定操作。建议每个申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可多人同时绑定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验估指令通知内容。欢迎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平台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遇技术故障及相关问题,可联系北京海关技术保障人员反映(联系电话:81318611)。

    常见问题
    • 海关针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核查的依据是什么? 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第273号修正)第十一条第(...

        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第273号修正)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海关总署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8号)。

    • 事后验估指令中提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第273号修正)。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第273号修正),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 需要修改撤销报关单或退补税,该如何办理? 经验估部门核查,确有差错的,验估部门将通过“北京海关验估关企互通平台”制发业务联系单给申报地海关,由申报地海关...

        经验估部门核查,确有差错的,验估部门将通过“北京海关验估关企互通平台”制发业务联系单给申报地海关,由申报地海关综合业务岗位完成报关单修撤、退补税等后续处置工作。

    • 什么是海关验估? 验估是指在税收征管作业中,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根据税收风险研判结果和防控需要,设置验估类风险参数、下达验估指令,...

        验估是指在税收征管作业中,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根据税收风险研判结果和防控需要,设置验估类风险参数、下达验估指令,验估部门根据参数提示或指令要求验核进出口货物有关单证资料或报验状态,依法确定商品编码、完税价格、原产地等税收征管要素,对税收风险进行验证、评估、处置的行为。

    • 企业所在地不在北京如何配合事后验估? 北京西城海关验估科集中办理北京关区报关单的事后验估工作。验估部门收到海关总署税管局指令后,会主动联系企业或报关...

        北京西城海关验估科集中办理北京关区报关单的事后验估工作。验估部门收到海关总署税管局指令后,会主动联系企业或报关代理,企业应配合验估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需要价格磋商,可以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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