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2012-04-05 16:29    

按照《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科目考试两部分,成绩各为100分,面试的最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

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见附件1

面试地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市内办公区。

具体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交通示意图和乘车参考见附件2)。

三、面试要求

(一)面试确认

考生需在201241112点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格式为“面试确认+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面试确认邮箱为sydw01@tjciq.gov.cn。如果放弃面试的,需与我局人事处电话联系,并将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传真至我局。

(二)报到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于面试当天730到指定面试地点的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对截止时间未到的考生,我局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与报名职位要求匹配的外语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见《招聘公告》附件,个人签字),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在背后用圆珠笔注明报考职位和姓名)。

此外,根据身份不同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附件4)原件,如为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身份为应届毕业生但非2012年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限于派遣证接收单位为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附件5)或学校同意改派证明(限于派遣证接收单位为其他单位)。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和待业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社会在职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征得我局同意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如符合“具备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经验”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所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6);以上两份材料均需加盖有关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公章。

4)职位代码为04003040040400504006040075个职位需要具备职业资格的,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各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某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足31时,面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于面试的次日进行,费用为300/人;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最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员。

3.体检合格后方可确定为招聘职位的考察对象,我局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进一步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可以按照以上原则重新确定体检人员,进而确定考察对象,也可以视情况取消该职位的聘用。

五.其他事项

面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试地点,严格遵守有关时间要求,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往返交通费用及体检费用。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我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孔志良,联系电话:022-65661218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

   2.面试地点示意图及乘车参考

3.放弃面试声明

4.报名推荐表

5.同意报考证明  

6.工作证明

 

201245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xls
附件3.放弃面试声明.doc
附件4.天津检验检疫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工作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