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第三批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7年07月03日 16: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第三批信息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第三批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B018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雅威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尤科长 022-656616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雅威 010-6840503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4)供应商必须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5)供应商须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仅第2包适用)(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仅第2包适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 潜在合格供应商可下载公告附件“标书购买情况表”,将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将“标书购买情况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xieyt09@126.com(邮件主题:天津局第三批信息化+投标人名称+包号),并电话告知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3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3、磋商方法及成交原则:推荐由综合评分法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4、2017年7月 13 日16:00时前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雅威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3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