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泰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7 14:41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泰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0 17: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170410 17: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0411 09:00    20170417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开标时间

20170503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613会议室

预算金额

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奕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405032

采购单位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尤科长 022-65661681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易奕 010-68405032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天津出入境.doc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泰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泰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实验室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OB008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奕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

联系方式:尤科长 022-656616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易奕 010-684050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此次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6000 m2,包括科技发展中心1号楼(22517m²)、3号楼(4936 m²)4号楼(4791m²)的三、四层以及天津局综合实验楼北楼12层至19(6000 m²),工程概算约8000万元。

    结合原项目竣工图纸和建筑物的现状,按照实验室的相关设计标准和本项目实验室的规划方案,对建筑物进行改造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实验室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优化并确认盖章。

·         根据专业实验室设计图纸,改造设计原建筑物的强弱电、给排水、送排风等系统。

·         设计楼板局部开孔的结构加固方案。

·         对实验室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装饰装修设计,不包括1号楼楼梯间、卫生间和天津局综合实验楼的公共区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能力且有良好的财务能力;4.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之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0411 09:00  20170417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3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0503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51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61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加盖公章,且限报名截止前3个月内);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报名截止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附件:招标公告-天津出入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