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8-18 14:23    
 

采购人名称: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性质:      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      0773-1541GNOB01141  

一、谈判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见下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

1

台式冷冻离心机

1

用于对大西洋鲑鱼及观赏鱼疫病监控检测

2

微生物生化鉴定系统

1

用于对革兰氏阴性杆菌、革兰阳性菌、酵母样真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进行鉴定

3

纯水/超纯水一体机

1

用于实验用水

4

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1

用于对样品中的重金属检测样品前处理设备

5

X射线荧光光谱仪(含便携式探头)

1

用于对有害金属元素、金属化合物的检测

6

纯水机

1

用于制备实验室用纯水

7

测硫仪

1

用于对煤及矿产品中硫元素的测定

8

微波消解高温高压系统

1

用于对铁矿、锰矿、铬矿、铜矿、锌矿、铅矿、原油、化肥、合金钢、生铁等化工、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消解

9

硫元素分析仪

1

用于对煤及矿产品中硫元素的测定

10

多模块独立控温PCR

1

用于口岸传染病快速筛查

11

热成像式红外测温仪

3

用于口岸疫情筛查

12

个人剂量仪

20

用于保护放射性监测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及时了解自己所受照射剂量,确定退出时间的核心设备,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员遭受放射性损伤。

13

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

2

用于放射性物质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须明确到被授权产品的型号。

5)制造商同一包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可导致无效。

6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0702-1541CITC5M01/2/3/4/5/6)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即取得《国家质检总局专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产品须为《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0702-1541CITC5M01/2/3/4/5/6)中标入围的产品型号。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813日至2015820(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址查询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8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20158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邮件的形式)。

注: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本次谈判项目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不合格供应商。邮件报名的潜在合格供应商可下载公告附件“谈判项目登记表”,将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收到回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招标人名称: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

   话:022-65661244

   编:300457

 

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

联系方式:010-6840503536

联 系 人: 谢雨亭、杜雅威

邮  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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