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楼排烟及送风系统安装工程
3.采购内容:卫检楼排烟及送风系统工程
本项目全部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完整的按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及应答将被拒绝。
4.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01月08日至2015年01月1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在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址查询和购买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所有应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文件“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于2015年01月15日上午9:00前由供应商代表亲自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只接受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应答文件。
6.兹定于2015年01月15日上午9:00在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7.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如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具有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记录;
6)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灶具设备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投标人投标货物应具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方式:010-62108145、62108223、62108020、62108161
联 系 人:朱宏波、王雪菲、熊磊、王巍
邮 编:100081
传 真:010-62110685
电子信箱: cntcitc888@163.com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注: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登记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同为不合格供应商。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