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发展,服务天津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推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天津高优特色产业发展
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政策保障,完善示范区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天津市加快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逐步扩大示范区数量和范围,充分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天津优质特色产业发展。
2.加强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工作,提升天津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完善培育国际知名品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国际知名品牌扶持力度,为天津市知名品牌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措施,引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发展规划,鼓励企业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帮扶企业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
3.推动进出口商品监管模式改革,鼓励天津企业质量能力提升
进一步创新进口检验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程序对进口商品实施分类监管;完善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政策,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异化管理。给予质量诚信度高的外贸企业便捷通关的优惠政策,有效加快企业进出口产品的通关速度,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4.做好大型展会活动的通关保障,促进天津第三产业发展
针对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津恰会、台博会等大型展会活动,超前服务、周密筹备,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定各展会期间的检验检疫便利化服务措施,保障与展会相关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的便捷通关,促进天津会展经济以及与之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惠民生,帮扶天津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5.落实各项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为天津外贸企业减负增效
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继续落实好2014年度各项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并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检验检疫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做好开门服务工作,为天津外贸企业排忧解难
各分支机构继续深入做好2014年开门服务工作,完善开门服务热线的接听工作,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认真解答企业、群众来电咨询问题;各分支机构结合部门职能,做好对企的帮扶工作,其中辖区内有出口企业的,要组建专家组开展上门走访帮扶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7.提高原产地优惠利用率,为天津外贸企业提升出口收益
积极推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在2014年推荐1-2种天津产品申请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资质;组织对企业的原产地优惠贸易政策宣讲会,提升天津辖区企业利用原产地优惠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天津口岸原产地证书签证率,充分发挥原产地证书“黄金纸”的功能。
8.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为天津外贸企业出口破除壁垒
深化与天津市商务委、天津市质监局、天津市WTO咨询服务中心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合作,将滨海新区的重点出口产品纳入到检、政、企联合调研的工作中;加强与天津市财政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探讨研究构建天津弱势产业保护体系;完善通报评议新模式,提升检验检疫信息服务能力,帮扶企业有效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三)上水平,推动天津口岸开发开放
9.推进国际卫生港口(机场)创建工作,提升天津口岸竞争力
开展国际卫生港口(机场)创建技术研究和创建基础评估,加强国际卫生港口(机场)创建的宣传工作,配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港和天津机场完成向质检总局的创建申请工作;制定卫生船队(船舶)创建规程,指导帮扶邮轮、客轮和直航国际航行船舶的创建工作,促进天津口岸邮轮经济发展。
10.促进天津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美丽天津建设
加大对天津辖区物流园区经济发展扶持,积极推动翰吉斯物流园区成为进口水果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加大对观赏鱼、两栖类养殖业的扶持力度,促进观赏鱼、两栖类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天津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
11.创新天津口岸通关模式,提高天津口岸通关效率
继续扩大直通放行范围,在2014年开展对签约的检验检疫局和重点直通企业的回访工作,提高直通放行工作水平,适时推进天津企业双向直通工作;开展“进口属地直报”新模式试点工作,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建设,进一步提升天津口岸的通关效率。
12.支持天津口岸扩大开放,助力天津口岸快速发展
制定天津口岸开放和特殊监管区域的检验检疫预验收管理办法,规范天津口岸开放的检验检疫验收工作;加强南港工业区检验检疫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支持措施,促进南港工业港区的验收开放;继续支持临港工业区、中心渔港建设和开放工作;做好“一船一议”的临时开放工作,支持天津口岸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