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办理指南-自理报检单位和自理报检员
    2013-10-15 10:22    

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办理指南

自理报检单位和自理报检员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概念介绍

自理报检单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检验检疫报检手续的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和经营单位等。

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的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备案登记号,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手续。

要点提示

1、申请单位一律在网上申请(包括已备案登记单位的更改申请、备案年审申请、备案登记终止申请)。网址:www.eciq.cn,栏目名称: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2、申请流程

新注册企业用户
  (1)申请单位登录www.eciq.cn
  
2)点击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进入申请界面
  (3)新注册/备案申请
  (4)输入9位组织机构代码
  (5)选择:自理备案登记申请
  (6)填写自理备案登记申请信息
  (7)完成填写保存或提交信息
  (8)点击打印,打印申请书(备案/注册登记/信息更改/报检员注册)
  (9)结束申请
  已注册企业用户
  (1)申请单位登录www.eciq.cn
  (2)点击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进入申请界面
  (3)已注册/备案单位业务
  (4)输入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注册/备案登记号
  (5)自理单位信息更改、报检员注册申请
  (6)更改单位信息并填写更改原因,或填写报检员注册登记信息
  (7)完成填写保存或提交信息
  (8)点击打印,打印申请书(备案/注册登记/信息更改/报检员注册)
  (9)结束申请
   3
、提供资料

1)《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书》(提供网上申请成功并打印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签字)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交验原件
  
5)加盖企业公章的《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未尽事宜可登录www.eciq.cn业务指南进行查询。

联系方式

申报窗口: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9号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电话:022-24538037022-24538059

 

 

自理报检员注册流程

办理程序

1、办理自理报检员注册申请的申请人首先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成功后打印一张申请书;办理报检员注销的申请人需在网上下载注销申请书,并进行填写;

2、申请人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9号窗口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检验检疫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视情况出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所需材料

1、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2
、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5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申报窗口: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9号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电话:022-24538037022-2453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