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05 11:59    
  

  天津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邮编:300457;联系电话:022-65661036)。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围绕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质检办〔2017469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规范公开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天津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图片新闻、工作动态、专题报道等政务动态类信息665篇,公开专栏专题信息195条,公开组织机构等概况类信息124条,公开解读回应信息5条,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5项,在线注册用户数255个,在线办理事项3539件,留言办理、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类事项81条,分支机构发布信息4000余条。微信公众号“津门国检”“津检之家”发布信息2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天津检验检疫局通过来信、网站渠道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其中以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为主,各占68%32%。重复及撤销的申请8件,形成转办件141件,均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其中同意答复数4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书1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20件,涉及商业秘密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2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产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由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有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有1被依法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提出相关诉求的数量日益增多,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处理程序、相关工作机制、机构和人员保障上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天津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并按照公众的期望和更加便利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目标,查缺补漏,不断提高天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将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