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大街兆发新村8号;邮编:300457;联系电话:022-66298486)。
一、工作概述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天津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逐步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准备天津局门户网站相关事宜,充分利用报检大厅、电子公告板、触摸屏、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企业急需的政策法规、服务举措等政府公开信息能及时准确传达到企业。
(二)逐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做好新闻报道的同时,借助“执法网”平台加强了执法依据和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公开。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天津市政府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围绕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回应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亦无相关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产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网站还在设计中,对外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途径单一,不够及时。
200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更新维护,确保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