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03-17 09:56    

  天津检验检疫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1号;邮编:300457;联系电话:022-65661036)。

  一、工作概述 

  2014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天津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规范依信息公开的处理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

  (一)围绕公众感兴趣、重点工作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发布途径,在网络、平面、电视、广播等平台,开展信息解读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模块,优化“在线查询”、“在线访谈”、“公众留言”、“依申请公开”等功能,提升网站服务质量。

  (三)在全局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

  (四)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稳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天津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图片新闻、工作动态、专题报道信息451篇,专题信息925篇,公开组织机构、统计数据、计划公报、财政公开、人事信息等政务公开信息258条,公开党团信息237条,公开廉政信息33条,公开科技工作、信息化建设信息53条,公开政策法规信息62条,公开疫病疫情信息273条,在执法网上公开信息49条,公开WTO资讯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天津检验检疫局通过来信、网站渠道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7件(网络申请25件、信函申请72件),按时办结92件,延期办结5件。在按时办结的92件申请中,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不存在或需要补充更改申请材料的29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按时答复申请人所申请信息的5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 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产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由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未引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件行政复议案件,总局作出维持决定(即肯定我局的答复行为),另一件行政复议案件,总局作出重新答复决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天津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更加深入全面,依申请公开处理更加稳妥有据,保密审查机制得到严格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更加贴近公众需求;二是分支机构网络途径的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2015年,天津检验检疫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精神,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紧贴检验检疫业务实际,竭力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将信息公开融入中心工作,开创天津检验检疫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