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天津海关关于天津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6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06 15:15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关于开展邮轮船供创新业务的提案》(天津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68号提案)收悉。我关高度重视,围绕提案涉及的海关工作及邮轮物资供应实际情况,与提案联系人联系,并征求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作为主办单位,我关加强与会办单位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系,收集汇总相关单位对提案所提问题及建议的意见和支持措施。现将提案相关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支持邮轮物资便利合规供船为提升国际邮轮在我国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研究制定《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对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外籍邮轮,在原有供船物料渠道的基础上增设邮轮直供物资供船方式,便利邮轮运营所需的相关物资供船。同时,简化动植物产品检疫许可和监管程序,对以邮轮直供物资方式报关的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和水果(法律规定来自疫区禁止进境的除外),海关可参照过境检疫模式进行监管。目前,天津关区已开展进境水果智能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限,提高审批效率;2024年,天津海关创新“国内采购+保税供船”国际邮轮食品配送业务新模式改革,通过邮轮直供方式监管供船9批次。按照《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依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不得提供补给。对肉类、粮食等限制出口货物,国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出口前向商务主管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二、服务企业高效通关申报为服务企业高效开展通关申报,天津市商务局牵头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开发自动导入客户端并提供标准技术接口,可与邮轮母港、邮轮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现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相关业务数据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批量导入、发送及回执自动接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申报效率与准确率,2024年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了报关单智能辅助申报功能,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场景,选择“运抵后申报”“有舱单申报”等不同申报规则。满足预设条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关委托协议,匹配相关数据智能触发通关申报,并在申报中开展逻辑检控,智能提示申报差错,有效减低企业申报退单率。天津海关积极配合做好通关服务保障工作,隶属东疆海关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全流程报关指导,提高供船物资通关效率。

  三、优化邮轮物资供应监管2024年12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提升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工作方案》,明确将完善不同种类物资的通关、仓储等管理措施,推动国际邮轮物资供应保障中心建设。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反馈,东疆明珠国际邮轮供应(天津)有限公司定位于本地区专业性开展邮轮物资采购、仓储、配送等业务,该公司在东疆综保区内租赁华锐冷链的仓库并用作邮轮物资专用仓库,可满足冻肉、果蔬、酒店用品等不同邮轮船供物资的仓储需求。对于按照邮轮直供物资方式申报出口的国产商品(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除外),可在口岸海关实施出口申报前监管,由口岸海关对综合评定合格的签发电子底账。对于命中查验指令的,天津海关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做好监管服务保障。

  下一步,天津海关会同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天津市相关政府部门将扎实落实《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要求,按照天津市《提升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工作方案》,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开展“国内采购+保税供船”国际邮轮配送业务;持续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宣传推广,及时收集企业需求和优化建议,助力营造安全、便捷、高效邮轮物资通关环境,推动邮轮船供创新业务开展和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