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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1:25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天津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天津海关、武清海关分别获评全国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优秀单位。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3年通过天津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44篇,较去年同期增加15.8%;收到公众留言280条,同比减少18.8%;新建“国门生物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两个网站特色专题,上线“电子政务地图”智慧模块,对往年建成的9个重点服务专题进行了内容整理维护;19篇政策解读被总署网站栏目采用,位列直属海关前列;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稿件539篇,受理热线电话咨询3.9万条;通过“海关-企业家沙龙”“关长送政策上门”、宣讲会、座谈会、新媒体等形式宣讲1000余次、覆盖2.3万人次,收集解决企业问题1029项,不断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2023年天津海关共受理外界依申请数量96件,同比减少3%。本年度累计办结99件(含上一年度结转办理7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4件)。其中予以公开51件,占比51.5%,不予公开3件,占比3%;本年度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产生复议2件(维持1件,纠正1件)、诉讼1件(维持)。

  (三)逐步扩大基层公开成果。

  认真组织落实《天津海关全面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达标创优”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三化”建设;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评估小组,开展检查和验收,构建“考评+通报+提升+复评”的工作闭环,推选出武清海关“清政公开”等一批优质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以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为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规范化矿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持续推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努力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2023年开展“天津海关基层政务公开调研”和“职业打假人依申请公开调研”两项专题调研,对16个隶属海关进行实地走访和工作指导,开展“微课堂”学习10期;修订《天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监督投诉方式和复议诉讼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63

行政强制

1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17

0

0

0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9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30

4

0

0

0

0

34

(七)总计

84

15

0

0

0

0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提出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亮点挖掘还不够深入,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还存在不足的问题,2023年,天津海关推动开展“一关一品牌、一品牌一特色”活动,实现了19个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品牌全覆盖。在天津海关门户网站、“天津海关12360热线”公众号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品牌创建经验做法,部分优秀案例被《天津日报》、“学习强国”平台转载,累计品牌宣传30余篇/次;《紧扣“三个聚焦” 擦亮“阳光”底色 天津海关所属北辰海关经验举措》入选海关总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典型经验案例,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建设上不断走深走实。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风险不断增加,答复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天津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天津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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