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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48 文章来源:天津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海关本级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进行政策解读和对外宣传,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一)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制定并公开《天津海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天津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结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改版完成《天津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三是对天津海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了《天津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四是深入做好政策解读2021总署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采用22篇,较去年增长83.3%

   五是发挥12360热线宣传服务效能,完成12360热线与天津市12345热线归并工作,保持热线接通率直属海关第一名。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1天津海关本级机关受理依申请数量达到14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9%本年度累计办结13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本年度主动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2件,业务咨询2件;积极回应申请人诉求,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销8件,占申请数量的57.1%;本年度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产生的复议、诉讼情况。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21年本级机关通过门户网站收到公众留言1519条,同比增长33.5%承办总署“打造‘集疏港智慧平台’推动口岸‘三智’建设”在线访谈举办新闻发布会16次,参加天津市新闻发布会4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网上调查、业务咨询、本关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进行优化升级改版;本级机关牵头编制并发布“两段准入”和“两步申报”两个场景式服务专题;新增“天津海关规范性文件”、“数据在线查询”和“政府采购意向”栏目。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外界监督,利用门户网站和12360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天津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调查问卷》,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意见;

   二是强化内部培训,把《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机关新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三是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指标,设置3:6:1的考核比重,不断提升本级机关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1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2

0

0

0

0

0

2

4.申请人撤销申请

7

0

0

0

0

1

8

(七)总计

12

0

0

0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本级机关制作信息中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占比不高的问题,2021年本级机关加强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近3年的发文进行全面清查,规范发文属性,严格审查不予公开的文件,及时调整错误属性的文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针对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在深度与广度上有待提升的问题,2021我关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政策解读指标纳入我关绩效考核硬指标,本级机关编写的22篇稿件被总署网站采用,位列各直属海关前列;

   三是针对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的问题2021年天津海关本级机关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方面做出了优化,调整、维护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两审批单,确保审查完整、规范、透明、合法。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新修订的《条例》实施后,少数机关处室理论学习研究仍需加强,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仍需提升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天津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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