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09年 第14号
根据2009年公务员录用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新录用人员报到时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09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30分
二、报到地点
北京海关配楼四层会议室(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三、报到时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毕业生报到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外语最高等级的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 4纸上);
(五)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京内高校直接开至“北京海关机关党委”,京外高校开至“北京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六)京外生源毕业生办理落户的有关材料:
1.京内高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要提交本人的户口卡和所在学校集体户口本的主页复印件;
2.京外高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要提交本人的户口迁移证;
3.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到安排
(一)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确认报到资格,核实报到材料;(二)填写《干部履历表》,签订《北京海关新录用人员协议书》;
(三)安排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日程,提出培训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报到时间安排好毕业事项,准时报到。
(二)报到时提交的材料要携带齐全。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准备黑色签字笔填写《干部履历表》。
(四)7月20日至9月29日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期间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请做好相应准备。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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