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海关总署  
京关概况 | 历史沿革 | 领导简介 | 领导工作 | 组织机构 | 关区地图 | 计划总结 | 管理规定 | 京关动态| 拍卖信息 | 政府采购 | 海关书讯
出口收汇 | 报关申报 | 行政复议 | 预归类申请 |知识产权备案 | 信息公开目录 | 海关公务员考录 | 报关员资格考试 | 报关员业务岗位考核
商品信息 | 通关参数 | 归类公告 | 归类裁定 | 化验结果 | 化验方法 | 海关法规 | 红黑企业 | 行政许可 | 禁限进出口物品 | 业务咨询统计
业务咨询 | 关长信箱 | 人民来信 | 依申请公开 | 来信反馈 | 在线访谈 | 网上直播 | 征求意见 | 网上调查 | 网站建议|  减免税办理情况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京关首页 » 详细信息
北京海关公告2009年第9号

2009-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09年 第9号


    北京海关2009年度招录公务员工作将进入签订三方协议阶段,请进入“公示”环节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一、签订协议时间

    2009年5月31日——6月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二、签订协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主楼8F06室)

    三、有关要求

    本人持加盖院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到北京海关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四、协议中有关内容填写要求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邮编:100026

    咨询电话: 85736808  85736810  85736812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邮编:100026  电话总机:010-8573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