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09年 第9号
北京海关2009年度招录公务员工作将进入签订三方协议阶段,请进入“公示”环节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一、签订协议时间
2009年5月31日——6月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二、签订协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人事处(主楼8F06室)
三、有关要求
本人持加盖院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到北京海关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四、协议中有关内容填写要求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
邮编:100026
咨询电话: 85736808 85736810 85736812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