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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机构

      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服务对象

      经批准出国留学1年或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申请来华学习在华居留1年或1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涉及事项

      出入境人员的传染病监测与体检、传染病预防投药、预防接种及评估、国际旅行健康咨询。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 所需材料
    留学生出境体检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2.证件照片:近六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小两寸彩色证件照4张(4.8×3.3cm)(请预先剪裁好);
    3.如有单位介绍信请打印携带并主动出示;
    4.如有外文表(国外与体检、疫苗、肺结核筛查等相关表格)请提前打印好并主动出示,个人信息须填写完整;

    5.如需预防接种或疫苗转录,请携带并主动出示以下材料(黄热疫苗接种须知请见“黄热病疫苗预防接种”):

      ①.既往疫苗原始接种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文/英文)。
      ②.已持有《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的请携带原件。
      ③.若有姓名更改记录,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更改姓名页)
    6.经批准出国留学1年及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如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传染病监测免征体检,现场审核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有效护照、留学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留学生申请说明
    1.申请须在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标明的开学日期前进行;
    2.留学签证有效时间≥365天(闰年366天);
    3.赴美留学须携带I20表或DS2019表,表中“PROGRAM START/END DATE”或“Form Covers Period”时间≥365天(闰年366天);
    4.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生须携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其中注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均≥12个月。

    入境留学生体检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护照原件;

    2.证件照片:近六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小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4.8×3.3cm)(请预先剪裁好);

    3.首次来华学习在华居留1年或1年以上的外籍人员,如有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主动出示,如没有请忽略:护照(含X1签证页)、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
    4.其他情况办理学习类居留:请携带并主动出示至少一项以下材料
      ①. 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其就学的函件复印件;
      ②.《录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③.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复印件;
      ④.护照姓名页和X类签证页复印件。

    入境留学生核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护照原件;
    2.近六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小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4.8×3.3cm)(请预先剪裁好);
    3.核验材料:
      (1)《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所体现的内容应由中文或英文填写,签发日期应清晰明了,此表有效期从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此表须包括受检者照片(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医生签名、医院公章(同照片处公章一致)。
      (2)体检项目按《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并附上X光报告(或X光片)、心电图图纸或报告、实验室检测报告(至少包含HIV、梅毒检测)、超声检查报告等原始报告或者化验单。
      (3)体格检查及体检报告的签发必须由当地的公立医院完成;如在私立医院或诊所完成,体检报告应先在当地进行公正。
      (4)体检报告内容如须通过中国驻外国领(使)馆的认证的,申请人应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使馆的认证证明或者认证标签。
      (5)如无中国驻外国领(使)馆的认证证明或认证标签的,或提交的《体格检查记录表》内容有缺项漏项、无原始报告单或报告显示不清晰项的,现场医师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补检相应的项目以达到验证所需要求。提交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无效的须重新办理健康体检。

    线上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时间
    和平里办公区
    业务 办公时间
    体检业务 7:30-11:00
    入境验证、疫苗接种及记录转录 7:30-11:00,13:00-16:00

    海淀门诊部
    业务 办公时间
    体检业务 8:30-11:30
    入境验证及疫苗接种记录转录 8:30-11:30,13:00-16:00

    温馨提示

      *如有变化请关注保健中心官网及公众号通知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 《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
  • 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
    办公场所 咨询电话
    和平里办公区 010-64274239
    海淀门诊部 010-82403675

    结果查询

      现场领取或邮寄

    投诉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60

    办理地点
    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平里办公区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
    海关总署(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门诊部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德政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