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下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166个成员中共有64个成员提交了1044件TBT通报*1,同比减少21.6%,其中包括609件新通报、420件补遗和勘误通报、15件修订通报。提交通报数量位列前十位的成员依次是:坦桑尼亚、肯尼亚、卢旺达、美国、乌干达、布隆迪、中国、智利、巴西和巴拿马,以发展中经济体为主。
前十位WTO成员提交的TBT通报数占所有成员总通报数的68.3%,比重同比增加8.1个百分点。坦桑尼亚是本年一季度提交TBT通报数最多的成员,共135件,同比大幅增长51.7%;肯尼亚排名第二,共99件,与上年一季度(94件)相当;巴拿马首次进入季度前十,共提交了26件TBT通报,均涉及食品。卢旺达、美国、乌干达、布隆迪、中国、智利一季度提交的TBT通报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美国下降幅度最大,为39.4%。
在156个“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中*2,一季度共有48个国家/地区提交了766件TBT通报,同比下降20.6%,占WTO成员总通报数的73.4%。除肯尼亚、坦桑尼亚和巴西外,排名较前的“一带一路”国家一季度所提交的TBT通报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3成员国2026年一季度共提交了141件TBT通报,同比下降36.2%。其中,TBT通报数同比增长最明显的是印尼和韩国。泰国和越南所提交的TBT通报数则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如无特别注明,本节数据均来源于WTO官网,收集于2026年4月1日)
*注:
1. 按照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2.9.2条的要求,只要各成员拟议的技术法规不存在有关国际标准可参照,或拟议的技术法规中的技术内容与有关国际标准中的技术内容不一致,且该技术法规有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应“通过秘书处通知其他成员拟议的法规所涵盖的产品,并对拟议的法规的目的和理由作出简要说明”。WTO秘书处通常会将各成员发出的这种简要说明通知以一个固定格式表格的形式派发到其他成员,这个表格就是TBT通报。TBT通报作为WTO最官方和正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发布渠道,是体现WTO成员技术性贸易措施方向和趋势的重要文件。本简报不统计条款10.7、条款15.2等通报。
2.“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名单来源于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一带一路网”中的“国别”一栏。截至2026年4月1日,已有156个国家/地区列入该栏。有关“一带一路”名单信息源诸多,本报告以该官方网站为准。
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十国。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 更多详情请参见:https://www.gdtbt.org.cn/html/note-451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