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15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本报告。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北京海关门户子网站(http://beijing.customs.gov.cn/)发布信息1246条,编发本关公告3件,组织“在线访谈”5期,开展“网上直播”6期;现有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39个、三级栏目84个、四级栏目64个。更新发布《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各隶属海关地址一览表》;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涉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督投诉,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未发生登记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北京海关将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创建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坚持全关一盘棋统筹推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阶段任务目标,强化过程跟踪督导,把品牌创建与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结合起来,与政治大关建设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基层公开“真达标、见实效、可持续”。同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调查者认为从北京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信息方便;一线海关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的政务公开工作能满足办事需求;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其有帮助。年内在北京海关微信公众号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连续刊发7期,系列刊载展示各隶属海关基层创建活动亮点,营造氛围、激发热情,在关区各隶属海关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局面。其中,《24小时“不下线”!首都机场海关助企答疑破难题》《RCEP“纸黄金”成色十足 首都外贸企业惠享潜力持续释放》《突出特色 创新制度—海关助北京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更高能级开放》《“保税+”助生物医药产业扩容提质》等发布在新华社、北京日报、科技日报、国际商报客户端,《中国国门时报》和中国海关传媒公众号报道,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8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指导偏少。一是组建关区基层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邀请业务专家开展培训;二是上半年在北京朝阳海关召开品牌创建现场研讨会;与北京会展中心海关关领导座谈,讨论研发基层政务公开品牌线上专题,并在项目实现后走访业务现场布展情况;下半年在首都机场海关组织规范化工作评审前培训会;三是组织联络员到首都机场海关“一站式报关大厅”体验参观,充分调动专兼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更好履职尽责。

  (二)目前存在问题。各隶属海关基层政务公开实际情况颗粒度不一样,工作推动和发展态势不均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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