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16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北京海关门户网站(http://beijing.customs.gov.cn/)发布信息1192条,编发本关公告3件,组织“在线访谈”2期,开展“网上直播”2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健全受理办理流程。更新发布《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发《依申请公开各隶属海关地址一览表》。北京海关本级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予以公开1件,经沟通后撤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北京海关公告3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北京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抓好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重点项目、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北京海关门户网站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64个、三级栏目127个、四级栏目23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发《北京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办公厅2022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贯彻《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制发《北京海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海关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第一版)》。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回头看”,加强督促指导;主动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受理涉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督投诉,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7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1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待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升。2022年,制发《北京海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海关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第一版)》,推动全部隶属海关完成对标任务。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设置“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发布各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45篇,有效宣传和展示试点工作成效。开展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隶属海关满意度在线调查,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测评其对各试点隶属海关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

二是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多样化。2022年,采用图表图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加大政务新媒体推送频次,提高政策知晓率,发布政策解读34篇;对于施行的重大政策,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确保公众参与,新增业务类网上调查9件,涉及食品安全、跨境电商、海关统计数据、属地查验、税收征管等多个领域。6月,北京海关张格萍关长参与“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一把手访谈”,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二)目前存在问题。

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实地指导偏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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