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08 文章来源:北京海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北京海关编制本年度报告。按照《条例》的规定,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围绕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努力践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法定要求在北京海关系统落地生根,大力推动工作机制、载体和方法创新,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畅通关企沟通渠道,以更高质量的公开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进出口营商环境。2020年,我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以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制发《北京海关关于规范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的通知》《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更新发布《北京海关信息公开指南》和《北京海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准确执行主动公开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二)围绕疫情防控做好对外政策发布。2月,及时发布北京海关关于进口捐赠疫情防控物资通关事项的公告、明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减免税及通关事项,以及新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调查”等内容。全年,围绕疫情防控,北京海关网站“最新消息”栏目发布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1条。

  (三)围绕“六稳六保”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把北京海关惠民惠企的政策全面充分、公开透明对社会呈现 7月、8月、9月,连续3个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出口、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免于到场、进出境人员办理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手续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解读。10月,积极做好出口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开设“京关技贸”栏目,向北京关区重点企业征求评议意见、技贸知识及解读,该栏目已成为北京海关六稳六保专栏的核心内容。

  (四)创新“政务公开”培训形式。10月底,向全关各单位各部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理解与适用》《信访条例一本通》学习书籍,通过微信小程序,组织“政务公开十问十答”在线答题活动,共有243人参与答题。

  (五)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020年,我关通过各类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152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海关信息1212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共310条,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统计信息、拍卖信息、工作动态、工作计划、人事信息、在线服务、交流互动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255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4

  1069

  行政强制

  16

  +16

  6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1

  408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以政策解读为依拖,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北京海关作为政治大关,收税及业务量虽不及部分沿海大关,但业务种类繁杂,办事服务及对外展示的内容既多且杂。切实提高政策解读意识,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内容,充分运用图形图表等方式制作解读材料,解读海关最新的公告及政策

  (二)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对北京海关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政务服务政务工作水平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是民众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力,是行政机关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的基本导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北京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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