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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北京海关

通办范围 北京关区
申请(办理)条件

北京海关辖区范围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具体办公时间详见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 010-12360。 监督电话 海关热线010-12360/廉政举报电话010-65831564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除外)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除外)

其他说明

北京海关各业务现场办公一览表.xls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办理流程
办理事项流程图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业务流程图.doc

办理流程

 (一)申请备案。
1.申请人通过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与稽查"栏目,向北京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

2.北京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二)备案变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三)备案注销。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北京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北京海关/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到办理现场次数 0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预约办理 否
网上支付 否 物流快递 否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备案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电子版,1份)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docx

(二)变更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电子版,1份)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docx

(三)注销申请材料

注销申请书.docx(原件,电子版,1份)

结果名称及样本
结果名称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结果样本

无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49号令)
第四十二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备案程序和要求由海关总署制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