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查询报关单证档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当事人查询报关单证档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实施机构

北京海关报关单证档案管理部门

通办范围 关区
申请(办理)条件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只能查阅本单位或本单位代理报关的在保存期限内的报关单证档案(每次最多查阅5份报关单)。

办理地点

1、北京海关光华路办公区出证室: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北京海关配楼11层;

2、首都机场海关出证室:顺义区机场北街8号航港大厦2层。

办理时间 详见其他说明
咨询电话 详见其他说明 监督电话 北京海关热线010-12360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其他说明

一、办理时间:

1、北京海关光华路办公区出证室: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首都机场海关出证室:法定工作日9:15-11:30。

二、咨询电话:

1、北京海关光华路办公区出证室:010-81318711

2、首都机场海关出证室:010-85733522。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办理流程
办理事项流程图

流程图.doc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报关单证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报关单证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调档并打(复)印,需签章的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报关单证档案专用章”;
4、反馈办理情况,同意提供的通知申请人在窗口取办理结果,无法提供的反馈理由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到办理现场次数 1
审查标准

1. 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只能查阅本单位或本单位代理报关的在保存期限内的报关单证档案(每次最多查阅5份报关单)。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报关单证档案查阅(出证)申请单,原件,纸质1份。

1、报关单证档案查阅(出证)申请单(空白表).doc

2.介绍信,原件,纸质1份。

2、介绍信(空白表).doc

3.授权委托书(报关企业出具),原件,纸质1份。

3、授权委托书(报关企业提供)(空白表).doc

结果名称及样本
结果名称

报关单证档案打(复)印件

结果样本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第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在保存期限内查询自己申报的海关统计原始资料及相关信息”。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