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之规定,结合北京海关情况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并随附北京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0号,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010-85736034)。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北京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关总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通过12360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全力做好北京海关政务服务工作。
(一)围绕“依法把关”,全面推进落实“五公开”。
依托门户网站,严格按照各业务领域公开规定,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事项。发布北京海关制定的公告及相关业务规定;按《拍卖法》相关规定,发布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公告,发布海关政府采购信息,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告、采购文件及合同等内容;机构改革后,北京海关网站同步发布检验检疫类信息,继续严格做好海关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工作。
(二)聚焦关检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应对依申请公开业务大幅增长。按照总署统一部署,建立机构改革过渡期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一口受理,一口反馈”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的产生与保存部门分工,推进总关机关与隶属单位分级受理。
重点聚焦检验检疫新职能,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一是做好网站同类栏目整合。合并同类栏目,直接使用北京海关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发布信息。此外,在门户网站新增收费公示、跨境贸易便利化、检验检疫名单名录等栏目,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二是做好网站业务咨询整合。将原北京局网站业务咨询业务,纳入海关原有业务咨询模块运行,实现所有问题集中受理,统一答复。
二、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关进一步健全了关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完善互联网门户网站,强化包括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现场公开设施在内的多平台信息公开系统,使我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高。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39 条、规范性文件14份。
2018年度,我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海关公告”、“统计数据”、“政府采购”、“拍卖信息”等多个信息公开栏目,先后发布“本关公告”19条、“隶属关公告”6条、“京关动态”442条、“图片新闻”83条、“统计数据”12份、“统计分析”12篇、“政府采购”45条、“拍卖信息”14条、“行政许可”326条、“行政处罚”116条、“公务员考录信息”4条;多次通过社会媒体向群众公开海关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关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8份,答复66件,其中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的有41件,占答复总数的62.1%,不予公开的有1件,占答复的1.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占答复的9.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答复的13.6%。告知其做出更改补充或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件,占答复的13.6%。不存在超期未答复的情况。
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我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2018年北京海关无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3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3起。因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诉讼1起,经法院判决驳回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六、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关信息公开兼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还存在一定提升空间,我们计划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建立起了一支兼职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通过一系列的沟通与培训,不断提高联络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我关将继续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全关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考核机制,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协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外部宣传和内部培训力度,推动北京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